犯罪活动。严禁访问不良站点,严禁制作、传播、
复制、接收、浏览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不良信息和垃圾信息。遵循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信息内容:
(1)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2)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3)宣扬封建迷信、邪教、黄色淫秽制品、违反社会公德、以及赌
博和教唆犯罪等;
(4)煽动暴力;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动聚众滋事;
7
f(6)泄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7)损害社会公共利益;(8)计算机病毒;(9)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如发现上述有害信息内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扩散。6严禁除网管外任何人获知有关端口设置、系统口令等核心机密数据及使用管理员密码上网。除网管外任何人不得接触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服务器运行区内设备。未经管理人员特许,谢绝参观,绝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并操作机器。7为保证系统安全,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禁止订阅网上期刊、新闻等定期自动接收、发送的信息。严禁私自从互联网下载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因此产生后果致使黑客或病毒侵袭的,由下载者承担责任。优盘或移动硬盘必须查毒后方可使用。8严禁试图获得非法权限、破解密码、攻击系统的行为,严禁非授权
8
f使用和操作,对于我局网络,普通用户只有浏览查看权利,严禁非法篡改,
严禁故意攻击或躲避防火墙的行为。
9全局人员均有权制止违反规定、可能损害网络的行为,并有义务及
时向局领导汇报。出现规定之外的可疑情况,应立即向信息中心通报并协
商解决。
10入网计算机的网络软件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设置,此外任何人不
得擅自安装、使用其他网络软件,不得擅自改变网络软件及入网计算机有
关网络的设置。禁止使用可能导致危及网络安全的软件。网络使用者应定
期检查本机系统,查杀病毒,严防黑客程序。信息中心有权随时检查网络
使用情况及所有入网计算机,定期检测其有关设置及安全。
11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及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批
评、警告等处罚,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危害者,将给予行政处分及由有关
部门按规定处理。
(四)用户密码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用户密码管理的范围是指涉密计算机所使用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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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涉密处室负责人负责,涉密计算机的正常
管理由使用人负责。
3密码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涉密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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