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准备。3驾驶员要服从调度,保证及时出车,办完公事后要及时返回,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4驾驶员要勤洗勤擦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每车每月安
f排120元洗车费用,100元停车费用,超支不补,结余归己,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5实行驾驶员安全行驶奖励制度,根据安全行驶总里程每年结算一次。标准为:15万公里以内按每公里008元结算;152万公里按每公里01元结算;万公里以上按每公里015元2结算。由于驾驶员自己责任发生肇事,从肇事之日起安全行驶里程重新开始计算。6车辆有故障、驾驶员本人及其家庭如有特殊情况不宜出车的,驾驶员要向综合办主任说明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四、违章及事故处理
1车辆违章每年不得超过5条,超出的违章处理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全年无任何违章记录的,奖励500元。(其他人员驾驶车辆出现的违章除外)2车辆外出途中发生肇事的,驾驶员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和综合办主任,同时告知当地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并积极配合事故处理。3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处罚。4肇事处理完毕后,经交警部门认定为无责任的,驾驶员要总结经验;认定为次要责任的,罚款500元;认定为主要责任,事故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罚款1000元,损失在15万元的(含5万元)罚款2000元,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扣发1个月工资,并开除。一年内连续两次肇事,并认定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且事故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扣发1个月工资,并停车停岗两个月(不计工资),事故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扣发1个月工资,并开除。本办法自2012年11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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