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是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这也直接决定了农民是否能按时还款,因此,农村商业银行不愿给农民贷款二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是存贷款利差,农村商业银行也不例外,受各方面政策要求,涉农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其他种类的贷款,虽然有一定的政策性利息补贴,但远达不到经营需求,这样会严重影响农村商业银行的利润水平,作为企业,盈利是非常重要的经营原则,因此,他们更愿意把钱贷给其他群体。
(二)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根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要求,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确保发放出去的贷款能够按时收回,但农村商业银行仍然存在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贷前查执行不到位。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前会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调查,以确保其真实性。例如,在发放信用贷款时商业银行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提供销售合同以证明其贷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相应用途使用贷款,银行是可以采取应对措施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商业银行并没有严格执行贷前调查制度,有很多销售合同都是伪造的,并不真实存在,这也会影响贷款质量,引发不良贷款的产生。
2贷后检查执行不到位。贷款发放成功后,商业银行应严格监控贷款资金流向以及跟踪调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确保资金能够按照贷款合同中的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并能够按时收回。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存在“垒大户”和“资金回流”的问题。“垒大户”是指不同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成功后,会把资金转入同一人的银行账户中,也就是说1个借款人的资信水平不足以使他获得更多贷款,那么他就可以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使用这种方式取得贷款,但是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对银行也会产生较大影响,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保证贷款中“资金回流”是指A公司与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需要向B公司支付一笔资金,但由于A公司资金紧张,A公司以这份销售合同为基础向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按照规定贷款审批成功后会直接转入B公司银行账户中,但是紧接着这笔钱就从B公司的银行账户转入A公司的银行账户,这说明这笔贷款的实际使用人是A公司,这严重违反了贷款相关规定,也说明销售合同并不真实存在而是伪造的。如果说农村商业银行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这些问题就不会出现,或者能早发现早处置,避免更多问题的产生。
(三)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在招录新员工时普遍存在重关系、人脉、资源,轻专业技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