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4)该厂销毁会计档案存在问题。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如超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3.(1)出纳人员兼债权债务明细账的登记工作不符合法律要求。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税务部门将检举人的材料转给该单位负责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会计法》第三十条规定:
f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不完整。《会计法》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4)该单位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4.(1)出纳员王某不能向市财政局直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2005年1月22日财政部(第2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通俗地说,就是“凡进必考”。(2)《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3)该厂的银行印鉴由总会计师统一保管是不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