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普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普教发〔2013〕132号)、《普洱市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构建高效课堂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普教发〔2013〕238号)、《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城县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政办发〔2014〕36号)、《江城县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教学行为,逐步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教师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学校教学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县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督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强化教学过程和细节管理的力度,促进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教学效益。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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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为了加强考核评价工作的领导,客观、公正、有效地考评各学校落实教学常规工作情况,教育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家顺教育局局长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副局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教育局纪委书记教育局副局长教研室主任教育局督导室主任教师教育股股长电教室主任
副组长:张和祥李保平李雪芳谢东华张成雄
员:吴春兰叶云忠陶学忠曹向荣罗
燕教育股负责人学校安全教育股负责人教仪站站长
李国忠杨文忠黄
涛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办主任人事股股长进修学校校长教研室工作人员
高丽华李卫平蔡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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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姜美珍许
教研室工作人员
泉教研室工作人员教研室工作人员
陶桂芬三、考核范围全县中小学校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8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57个三级指标。具体见考核细则。五、考核办法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一不定期抽查(40)1、抽查人员:各级领导、各级教育督学和教育局各股室工作人员、挂钩联系教研员。2.检查内容:学校教学和教学常规管理情况。主要有教师的教学准备(备课)、实施(上课)及教学效果;对学生的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养成;学校教研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教师培训学习和相互听课评课情况等。3、检查形式:随机检查4、分值计算:根据各级领导、各级教育督学和教育局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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