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轴以上车辆除第一轴和最后一轴以外的其它中间
轴进行加载制动检验。对于三轴及三轴以上的多轴货车加载轴的轴制动率应大
于或等于(
),对于并装双轴、并装三轴的挂车加载轴的轴制动率应大于
等于(
)。
25、授权签字人应逐项确认检验结果并签注整车检验结论。检验结论分为
(
)、(
)。
2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报告一式三
份一份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由送检人转交机动车所有人一份提交
(
)作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一份(
)。
f27、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对
于汽车和挂车还应能拍照。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应大于等
于(
)、深度应大于等于(
)(乘用车及总质量不大于
3500kg的封闭式货车深度应大于等于(
))。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
编号字高应为(
),深度应大于等于(
)。
28、(
)和(
)(低速汽车除外)应在靠
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该标识从车外应能清
晰地识读,且非经破坏性操作不能被完整取下
29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栏板式、仓栅式、自卸式、罐式货车及总质量
大于等于10000kg的栏板式、仓栅式、自卸式、罐式挂车还应在其
(
)或常压罐体(或设计和制造上固定在货箱或常压罐体上且用于
与车架连接的结构件)上打刻至少两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应
位于货箱(常压罐体)左、右两侧或前端面且易于拍照,深度、高度和总长度
应符合413的规定;且若打刻在货箱(常压罐体)左、右两侧时距货箱(常
压罐体)前端面的距离应(
),若打刻在左、右两侧连接结构件
时应尽量靠近货箱(常压罐体)前端面。
30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整备质量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
足: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
),轻微型货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
(
),低速汽车不超过(
)
31机动车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转向轴轴荷(或转向轮轮荷)分别与该车整备质量和总质量的比
值应大于等于:
乘用车(
);其他机动车(
)。清障车在托牵状态下,转向
轴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