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
)
轻微型货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
)低速汽车不超过
(
)摩托车不超过±10kg。
10、注册登记检验时货车、挂车的栏板高度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
合格证、驾驶室两侧喷涂的栏板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
)。
在用机动车检验时货车、挂车的栏板高度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驾驶室两侧喷
涂的栏板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
)。
11、校车和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的所有车窗玻璃不应
张贴有(
)和(
),前风
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
(
),其他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
)。
12、对2014年9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专项作业车和挂车
每一个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和制动灯的透光面面积应大于等于一个
(
)的面积,如属非圆形的透光面的形状还应能将一个
(
)包含在内。机动车不应安装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透光面的
装置。
13、总质量(
)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挂车其车身车厢后
部应喷涂粘贴有符合规定的放大号无法喷涂粘贴的平板挂车应设置有符合
规定的放大号
14、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其驾驶室区两侧应喷涂有总质
量,所有半挂牵引车,驾驶室两侧应该喷涂(
)。罐式汽车和罐式
f挂车的罐体上应喷涂有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及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
合格证一致的罐体容积且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罐体上喷涂的允许装运货物
的名称应与(
)和(
)一致。载货部位为栏板结构的
挂车其车厢两侧应喷涂有(
),喷涂的中文和阿拉伯数字应清晰
高度应大于等于(
)。
15、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其乘客门附近车身外部
易见位置应用高度大于等于(
)的中文和阿拉伯数字标明该车提
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有高度大于
等于(
)的“教练车”字样。
16、(
)、(
)和车长小于6m的其他客车的前后部应
设置有保险杠货车三轮汽车除外应设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