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团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共青团中央电中学校团支部是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团工委、校党支部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团支部的各项工作以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实践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坚决执行学校的决定为行动指南。
第三条学校团支部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第四条学校团支部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实际出发,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二宣传、执行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上级团委和学校党支部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本校学生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我校学风、校
f风建设。
三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思想、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休息,充分发挥学校团支部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四加强对本校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常规性工作。
五立足本校团支部工作实际情况,密切同各兄弟学校团组织的联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团支部由本校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由该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团小组负责人可以由团小组会议选举或由团支部委员会直接任命产生。
第六条校团支部每届任期为一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半年或一年。
第七条校团支部的选举须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差额选举,充分体现团员选举人的意志,被选举所得票
f数须超过半数方能当选,并报本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审批。
第八条校团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
校团委书记由教师担任其他成员由校团支部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由学生担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书记的职责范围:
一在上级团委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对教工团员和学生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根据党支部的要求和团支部的中心工作,制定学校团支部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抓好团支部的组织建设。负责审批学校学生入团、退团,进行组织关系转接,负责团员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负责对团员的奖励和纪律处分,组织对团员的民主评议。
f四做好优秀团员的“推优”工作。
五定期召开团支部例会,用以布置任务、检查工作,并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