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工程项目报建须知
一、项目报建程序:项目报建程序:1、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到招标办网站下载项目报建表电子表格,并按报建表内容及要求填写。(在市区报建的工程项目,报建号为“报建市登字[xxxx]xxx号”;在翔安区报建的工程,报建号为“报建翔登字[xxxx]xxx号”;在同安区报建的工程,报建号为“报建同登字[xxxx]xxx号”)2、已实行电子印章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加盖电子印章,并提交电子文档;未实行电子印章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打印出纸质报建表加盖公章,提交原件,同时提交报建表电子文档。3、提交立项批准(备案)文件或土地出让合同及附规划指标的地块宗地界址图;代建单位报建应提供项目代建合同(或协议)等;拟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审批部门对招标事项的核准文件或该项目资金来源构成的有效证明,如:相关批文、企业经济性质、项目合同(协议)等。4、市招标办登记备案。二、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报建登记范围为本市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即: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2、本表应于工程项目立项或取得土地开发权后方案设计前填报登记。3、按照给定的表格格式进行填写,勿须改变表格格式。4、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其它。5、建安工程费应根据立项批准(备案)文件进行填写。6、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的各项信息应填写完整。7、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规模或建设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补充或变更。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