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5、甲方必须配合乙方提供必备的施工条件。6、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由甲方承担。7、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报装及报竣工等有关文件、公函和资料。8、甲方委派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二)乙方义务1、负责办理承包项目及承包项目的临时用电、施工用电等外电工程负荷报审手续及线路迁移手续。2、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和设计图纸的会审、送审,配电房及线路走廊的报建,向有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报告及送电到住户。3、工程需要的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订货(设备材料单价详见第七条第一款),供应和运输至现场并保证产品质量,乙方负责设备、材料保管。4、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5、保证按广州地区设备装置规程、标准施工,并保证安全施工。6、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7、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委派为现场代表,须持有关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作为现场代表,办理施工现场签证和工程量确认工作。如现场
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9、乙方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10、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导致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办理的,甲方可不支付款项。1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时,应与土建施工单位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12、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应在通电前日取得
相关部门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交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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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有下列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1)、不按期提供施工场地、材料、设备、接通水、电源;(2)、因图纸变更未能及时送达乙方;(3)、不按期支付工程款;(4)、因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5)、逾期验收;以上情况在发生后两日内双方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否则不得作为工期顺延的依据。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施工的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