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苏教高函201710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70309【实施日期】2017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1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为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根据《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育人为本,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将持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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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划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健全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院(系)级四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展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外的创业项目选育、孵化和初创环节,完善“创新创业教学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项目选育创业项目孵化实现初步创业”全链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校企协同和产学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形成一批内容有创新、技术有突破、模式较新颖、商业可持续的创新创业种子项目,不断推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二、立项类型与数量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2017年计划遴选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5000项(学校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指导项目可突破分配限额,但推荐申报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校级立项项目总数的13。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