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甲方供货单位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登顶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使用单位邹平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山东省鲁信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厨房设备采购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第二条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总价
详见附表
第三条供货安装时间及地点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即刻安排生产设备生产完毕乙方运至施工进现场经甲方验货后乙方进行安装设备一米内由乙方负责乙方需在2011年10月7日前安装完毕。由于甲方土建或其他因素影响乙方安装供货期顺延。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要与本合同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提出退货。
第四条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
f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第五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均为各原厂商原装产品符合各原厂商的技术规范。保质期为壹年。保质期内乙方所供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负责免费修理。保质期满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只收取成本费。
二、乙方提供24小时的售后服务在接到甲方反映的问题24小时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解决问题。维修电话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承担本合同内设备的运输、装卸费用送货上门。
2、甲方承担本合同内设备外的土建、水电气安装工程。
3、甲方承担本合同内电器设备的电源控制开关工程。
4、甲方提供乙方在安装施工期间正常使用的水电。
第七条违约赔偿
1、若由乙方原因使合同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向甲方交付拖期罚金罚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01‰计算。
2、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果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
f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10日内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一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仲裁
1、甲方、乙方应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