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填表说明
1附件1、附件2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分别填写,省级安全监管局审核确认后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2附件3、附件4由各省(区、市)安全监管局调查了解并汇总附件1、附件2中相关内容后填报。3附件1中“涉及形式”填生产、储存、生产和储存。4“企业类型”是指国有、民营、合资等。5“涉及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是指除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6“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是指采用何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何种产品。7“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过程”是指除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以外的其他工艺过程(包括原料、工艺技术、主要过程和产品)。8“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和安全监控状况”是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名称、数量,监控情况填报警、联锁、检测、视频等情况。9“与八大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参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
f10“储存方式”是指罐储、仓储或其他储存方式。如属于仓储则须说明包装形式(桶装、袋装等);如属于其他储存方式则须说明具体储存方式。“自动化监控情况”是指报警、联锁、检测、视频等情况。11“有无管道输入原料或输出产品”是指本企业与外企业之间影响公共安全的管道,如有,则需写明管道中物料名称、长度。12“自动化装备情况及主要安全风险”是指企业的自动化水平和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13“历史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次数及近三年安全生产状况”是指企业从投产至今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次数和近三年安全生产状况的简要描述。14附件2中“经营方式”是仓储经营或有其他储存设施的经营。15附件2中“运输方式”是指水路、公路、铁路或管输等。16“搬迁计划”是指搬迁、停产、转产的时间及去向。17附件3、附件4的填写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根据需要调整页面设置,确保汇总信息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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