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中国【】共同签署。
甲方(融资方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电话:
乙方(投资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电话:
丙方(被投资方、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电话:
鉴于: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为人民币【】万元,其
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万元股权,【】持有目标公司【】万元股权,……。2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通过可转股债权增资扩股的方式引
入乙方为投资方,甲方已经对标的股权及目标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和独立的价值判断,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可转股债权增资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称“《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标的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
1
f1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用语具有以下所规定之含义:
11目标公司、公司或公司:指【填写目标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2标的股权:指协议各方最终确认的乙方债转股实现后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13投资方、乙方:指【填写投资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4原股东、甲方:指【填写股东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5控股股东:指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填写股东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16债转股:指乙方行使转股权将债权转为股权。17过渡期:指乙方书面确认进行债转股之日(含)至债转股完成、标的
公司就股东变更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变更备案之日。18各方、协议各方:指目标公司、投资方、原股东。19投资额、增资价款:指投资方因进行债转股投资所应支付的协议价款,
为人民币【】万元。110协议生效日:指本协议正式生效的起始时间,以协议正式签定日为准。111交割:指投资方按本协议第3条约定将债权转为股权,将债转股价款
按本协议约定汇入指定账户的行为。112交割日:指投资方按本协议第3条的约定将全部债转股价款汇入标的
公司指定账户(增资)或汇入股东指定账户(股权转让)的当日。113登记日:指债转股增资或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114关联方: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
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