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体育教师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及《藁城市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和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一岗双责”原则,主管领导与体育教师签订安全工作岗位目标责任书。1、每节体育课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关项目的安全教育,并有相关的保护措施。2、按照体育课堂常规,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或训练中必须带领学生先做好准备活动,教育学生在练习中要规范技术动作,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受伤害。3、教师在做示范动作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教授每个动作或技术前,先向学生或队员介绍相关项目的安全常识和保护方法。4、体育锻炼既要教育学生勇敢顽强,又要教育学生小心谨慎,听从教师的安排。5、按照课时计划上好每堂课,体育课和课余训练时,体育教师必须亲自到场,带领学生和队员进行活动,严防体育事故发生。6、体育器械使用前,体育教师必须事先检查有无安全隐患,在确保场地、器材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7、全面掌握所教班级有特异体质学生(心脏病、重感冒等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的情况,要有记录,并合理安排特异体质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或见习教师如因失职造成学校、师生财产损失或师生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体育教师和学校各保存一份。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主管领导(签字):体育教师(签字):2013年1月1日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