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劳动部《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意见》的通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10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目标1、按时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三主一员”安全专题培训会议,“三对主一员”(车主、船主、业主、驾驶员)的培训教育面达100。各村(居)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村民和场镇居民安全生产专题会,每星期召开一次广播会,对村(居)民安全教育培训面达到90以上。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及时排查整改辖内的各种安全隐患;4、行政辖区内,乡镇企业生产性事故重伤死亡数为零;5、本镇籍汽车(客运、货运车辆)、拖拉机、摩托车、农用机动三轮车交通事故重伤死亡数为零;6、本镇籍船舶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本籍区内无“三无”船舶和非法造船窝点,每月对所辖区域的客运船、渔船、作
f业船只及渡口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定人、限时整改;7、杜绝千元以上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为零;8、水利工程、村道公路、房屋建筑等施工工伤事故,死亡、重伤人数为零;9、农村用电事故,死亡重伤人数为零;10、本辖区内的治安事故、民事纠纷调解率100,发生治安案件处理率100;11、易燃易爆、剧毒事故死亡、重伤为零,意外事故为零,枪支、子弹为零;镇辖区内无生产烟花火炮的私人作坊;12、房屋、危岩、学校、桥梁、隧洞、交通道路、村道公路经济损失和死亡、重伤人数为零;13、中、小学校无安全事故发生。二、责任人的职责1、安全生产坚持属地管理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原则。实行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书记负责9至16村的安全生产工作,镇长负责1至8村(含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居)支部书记与村(居)委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1)对辖区内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研制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以及开展各种宣传教
f育活动。(3)车辖区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4)镇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贯彻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2、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