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方式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密切关注企业需求,找准与企业的合作切入点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形成校企资源互补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发展模式,推动校企合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合作原则
(一服务企业原则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宗旨,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学校要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参与企业技术研发,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二)校企互利原则。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以教学为中心,以企业为重点”,以服务换服务,双方共赢企业参与学校人才需求调研、专业开发和培养目标设计、培养方案设计、专业课与实践课教学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二)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审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
三)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f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学校与企业、社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径,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项目内涵并组织开展校企合作与生产性基地建设项目的调查与研究;
(二)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发展方向和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需要,负责制定中长期校企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管理学校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作;
(三)建立健全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建议,推动、协调教学各系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校级、省级、国家级校企合作项目,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负责对各工作小组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协调和考核;
(五每年定期举办校企合作工作洽谈会,组织学校各系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和实训基地共建协议
(六)负责校外实训基地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做好校企合作项目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