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群众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率及对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满意率不低于90。(四)全面开展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①社区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民警,每个村、社区组建一支510人的治安巡逻队。②加强对治调人员的管理培训。③进一步推进技防建设,开展“十户”联防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对接。④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五)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行为。抓好辖区公民法制教育,公民法制意识普遍提高。(六)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f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无集体越级上访和闹事,严防发生赴省进京非访。(七)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护路护线工作。确保无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等违法犯罪现象。(八)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办关于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治安事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坎、不发生重特大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及个人极端事件。确保重大警卫任务,重要外事活动、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
二、考核奖惩
本责任书执行情况,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和考评办法,组织检查考评。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督办或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况查究领导责任。若单位负责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镇人民政府
领导签字:
村(社区)
责任人签字:
二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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