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惠高速公路高边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潮惠高速公路高边坡路段设计施工动态管理,规范变更范围、权限以及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合理控制工程投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潮惠高速公路全线高边坡路段的变更。第三条高边坡主要分为高填方路堤和深挖方路堑及填挖结合部的施工工艺方法。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原则,严格按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变更设计。第五条变更设计必须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潮惠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凡参与潮惠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需遵守本办法。均第二章变更依据第七条高边坡变更设计应收集变更范围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综合考虑材料供应、工程投资、环境保护、路堤填土高度、路堑边坡防护、施工工期、施工方法、施工安全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综合处治的原则进行变更设计。第八条高边坡路段变更设计应根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GF10200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等相关规范以及潮惠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结合设计资料、等相关资料及现场施工条件,综合分析后进行变更设计。第三章高边坡变更的基本程序第九条施工单位进场清表后,在熟悉图纸及地质资料基础上,首先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由各总监办总监审批,审批完成后报总工办备案。如为地质不良地段开挖时,须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待方案确定后方可施工。第十条高边坡变更原则上分为现场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自然条件原因,如地质不良地段开挖或填筑、相关防排水、边坡支护方式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在查明变更原因后,要及时发出变更意向,同事收集相关资料。再通知业主分管副总工、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核实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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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包括原设计方案及与原设计方案不符的原因。核实情况属实后,业主副总工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议,确定处理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明确变更的范围及方案。施工单位实施时超出会议纪要确定的工程量,施工单位须自行负责。原则上,施工单位需待正式下发的会议纪要方能施工。第十二条根据潮惠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超出办事处变更权限的、或涉及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