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请假管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并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
第三条行政人力部负责考勤管理与监督;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考勤执行。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四条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工作时间的调整由行政人力部提前一周公布。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五条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二次,分别为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总监级(包含总监、总助)以上人员免予打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代打卡。如发现替代打卡者,当日均按缺勤处理,并对当事人及替代打卡人给予50元的罚款,并对检举人每次给予奖励50元。
第六条员工因以下情形无法按时考勤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经直属主管确认及主管领导批准的《员工未考勤情况说明表》(附件一)送交行政人力部:
1、员工因公外出处理工作或联系业务等与工作相关事宜,上班或下班时,确实无法进行考勤时;
2、遇有会议、集体活动或业务谈判等事宜且中途不宜中断时;3、晚上会议超过次日凌晨0:00时,次日早晨上班时间可推迟至10:30分,出席会议的人员可进行延时上班(但须按实际上班时间进行考勤);4、考勤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5、因阶段性的特殊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时;6、个人指纹考勤机无法识别,经人力资源部核实确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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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考勤时。第七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附件二),副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后需交行政人力部备案,工作紧急无法向主管领导请假时,须在行政人力部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按旷工处理,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第八条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早退: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后打卡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10分之前打卡视为早退。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迟到超过30分钟,算半天事假。为严肃考勤纪律,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含三次)忘记刷卡,应及时到行政人力部登记,均按正常出勤统计,否则应视为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以上忘刷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