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的。2、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1)凡因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校舍倒塌、学生踩踏、食物中毒、校园伤害等事故,造成师生受伤,但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以及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或出现集体访和超级访的单位,视情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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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其扣除年终考核总分值的1020。(2)凡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师生死亡责任事故的校长或单位负责人一律就地免职,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取消所在单位年内评先评优资格。(3)对迟报(对发生在本辖区的紧急情况重大事件,从事发到报告教育局不超过30分钟,对特别紧急重大情况要在10分钟内报告中心校)、漏报、瞒报安全稳定信息,延误救援处置的学校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朱各庄中心校(盖章)
(学校、幼儿园)(盖章)
中心校长签字:
校长(园长)签字: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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