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
XXXX小学XX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钢琴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钢琴品牌、规格、数量、价款
品牌:雅马哈规格:YZ119数量:1台(配送:琴凳、琴罩、防潮管、调律1次)售价:人民币叁万贰仟捌佰元整(¥32800元)第二条:验收1、验收方式为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2、甲方应对钢琴的数量、品牌、规格型号予以当场验收。第三条:交付方式乙方于2018年10月8号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XXXXXXXX。第四条:搬运费用搬运费用350元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万贰仟捌佰(¥32800元);甲方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XXXX有限公司:
f银行账号:XXXX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第六条: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2年。2、免费调音次数1次。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照合同价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钢琴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负责调换,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或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顺德区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XXXX签名:日期:
乙方(章):XXXX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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