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乙电视台未经甲电视台许可而私自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乙电视台与贺某实施
了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2010三)16.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f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分析:促进传播,无正当理由不能反对作品的利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正确答案:C考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解析首先,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的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可知,选项A正确。其次,根据《著作权法》第l0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
f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