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十一)股东有权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十二)在公司决策与股东个别意见发生矛盾时,要坚决执行公司决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内部和谐;(十三)监督、支持和配合公司的工作。第三章股权转让及继承
风险提示: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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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十一条本公司股权不可转让。第十二条股东不能执行权利与义务或不能享受股东权益时,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第四章股东会职权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第十四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董事会成员,并决定公司董事长的任职及薪金待遇;(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年度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年度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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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十一)副总裁按照总裁办会议分工和总裁授权履行职责。第十六条股东会决定事项时,须经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形成决议。第十七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____月和____月各召开一次。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与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联名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全体股东。
风险提示: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