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rr
r
r
r
第一章总则rr
r
第二章安全保护制度rr
r
第三章安全监督rr
r
第四章法律责任rr
r
第五章附则rr
r
第一章总则rr
r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rr
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rr
定本条例。rr
r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rr
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rr
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rr
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rr
r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rr
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rr
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rr
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rr
r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维护国rr
r
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rr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rr
r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rr
保护,适用本条例。末联网的微型计算机的安全保护办法,rr
另行制定。rr
r
第六条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rr
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rr
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工作。rr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rr
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rr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rr
r
第二章安全保护制度rr
r
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当遵守法律、rr
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rr
r
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rr
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rr
部门制定。rr
r
第十条计算机机房应当符合国家标淮和国家有关规定。rr
在计算机机房附近施工,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有关工rr
作。rr
r
第十一条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计算机rr
r
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rr
r
第十二条运输、携带、邮寄计算机信息媒体进出境的,rr
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rr
r
第十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rr
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汁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rr
r
第十四条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有关使用rr
单位应当在下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rr
报告。rr
r
第十五条对计算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