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病情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五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危重病例,审查对新入院、疑难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副主任医师对新入院的一般病人在首次查房时应提及包括疾病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疗方案及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四方面的内容,对疑难病例应提及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在鉴别诊断的意义及明确诊断的途径、措施和方法:对已发出“病危”通知的病人,应自当天起连续三天,每天进行查房,查房需提及当前的主要矛盾以及解决主要矛盾的途径、措施和方法。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记录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并征求他们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科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的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的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f六院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会诊制度
一凡遇到需会诊的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主管医师陪同会诊医师检诊病人,并做简要病史介绍。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二十四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让病员到专科检查。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叫随到,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及时到达会诊地点。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处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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