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上简称《公司法》),特制订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公司名称为:xx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为:x公司股东为:1x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管理。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20万。第九条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实缴出资时间出资额出资额首期7万货币35万第二期28万首期7万货币35万第二期28万首期3万货币15万第二期12万首期3万货币15万第二期12万第十条本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及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及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十一条公司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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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十四条股东不按本章程第九条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股东有权选举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同时享有被选举权;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财务会计报告和股东会记录;4、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5、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6、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7、股东有权按照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