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医学新技术、新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努力研究与开发创新的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新项目,进一步提升我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打造学习型医院,实现科技兴院,推动我院医疗科学技术发展,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凡本院、本科室未开展的项目,无论国内外或其他单位是否实施,均属新技术、新项目范畴。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医学新技术是指成熟、适用、先进,在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工作中有明显社会、经济效益,填补院内空白,符合知识产权要求的新技术、新项目。第三条分类(一)技术改进项目:在原开展的项目上有大的改进;(二)院级新项目:本院未开展,本区其他医院已进行的技术项目;(三)区级新项目:本区未开展,市内其他医院已进行的技术项目;(四)市级新项目:本市未开展,省内其他医院已进行的技术项目。第四条申请程序(一)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先由项目负责人(主要完成人、医师以上)认真填写《米东区中医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
f表》,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签字确认后报科教科备案;(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引进的医学新技术依靠我院的技术力量和设施条件,能够成为常规开展的服务项目,能够证明本单位可熟练掌握该项技术,并拥有很好的病源量,能够取得不错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四条审批程序
科教科接到科室申请后,交由医务科审核,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和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第五条实施与管理(一)科教科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工作;(二)医务科负责项目进行中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并对项目开展例数、质量、安全、效果、费用等内容进行全程管理;(三)科室主任和项目负责人认真监测新项目开展全过程,留取完整的资料,以保证项目安全、顺利地实施;(四)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各种问题,均应及时向医务科汇报。第六条医院鼓励护理、临床、医技等专业科室和个人积极引进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经院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新技术、新项目,医院将给予必要的硬件建设和工作经费的支持。未经备案、审批的技术项目不予支持及奖励。第七条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f鼓励奖。一等奖:属市内首次引进,关键技术水平处于地州市领先水平,熟练掌握新技术并达到原技术的各项技术指标,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