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岗前告知
1、综合处组织员工签订合同聘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或单独签订告知书。
2、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综合处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
1、在矿井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
2、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必须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
f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及粉尘职业危害告知卡
2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示标识及噪声职业危害告知卡
3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3、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时及时告知本人。劳动者离开本矿井时可以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矿井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培训和考试使每位职工牢固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知识。
附岗前告知内容
1、煤矿常见职业危害
f1粉尘煤矿作业产生的粉尘主要有煤尘、矽尘如果防护不当长期吸入高浓度粉尘可致尘肺病。
2噪声煤矿作业可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长期高分贝噪声刺激如果防护不当可致噪声性耳聋。
2、职业健康监护
煤矿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查体发现职业禁忌症时严禁上岗诊断为职业病时立即调离原岗位并将职业健康查体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职业健康防护
严格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为劳动者配备防尘口罩、防护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4、职业卫生培训
为了使职工强化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认识对新工人进行不少于4学时、对在岗工人进行每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