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控制动火作业可能出现的风险,避免发生动火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各作业单位,含外包工程项目。3引用文件《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新型干法水泥安全规程》AQ701420184名词解释41动火作业:使用气割、气焊、电焊、打磨、喷灯等焊割工具,在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42作业分级,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包括公司柴油库、氨水房及运行中的输油设备,运行中的煤磨及煤粉输送、储存设备;运行中总降变电站、高压配电室及运行中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4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以及高处的动火作业。包括检修状态下的煤磨、煤粉输送管道、锅炉、压力容器、总降变电站及原煤堆场等。423二级动火作业: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424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具体包括:煤堆场、脱硝系统、煤磨系统、氧气乙炔库、煤粉输送管道、油罐(库)、润滑油站,柴油发电室、配电室、纸袋库,电缆沟,下水道。43固定动火区可按照实际情况由所在部门自行确定,在固定动火区内的动火作业不审批,但需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5职责51相关部门管理职责511经理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制度,安全环保办公室对动火作业管理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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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执行提供咨询和审核。512各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组织培训、实施和考核,并提出改进建议。513员工接受动火作业培训,执行动火作业管理程序,参加作业前风险分析,并
提出改进建议。52相关人员职责52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1)办理动火作业许可,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2)在动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行动火作业。3)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522监护人员的职责1)对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责任。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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