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和规范X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良好的对外服务形象,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社会公众提供满意优质的政务服务,根据X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特殊性要求,依据《X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X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之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一、禁止性规范(一)禁止在电脑上运行游戏(含QQ游戏)、看股市、看视频、网上聊天、戴耳机听音乐以及做与政务大厅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二)禁止在政务大厅电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增设音箱等配置;禁止删除政务大厅电脑设备上的程序软件及硬件配置。(三)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打扑克、翻越柜台、在窗口看报纸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书籍、杂志等。(四)禁止在政务大厅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五)禁止酒后上班。(六)禁止在政务大厅窗口区域晾、挂和放置衣物。(七)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出现纷争时应当及时向首席代表、县监察局驻厅效能监察室或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八)禁止在工作台内接待服务对象、会客等(本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对接工作除外)。(九)禁止带小孩上班。
f(十)禁止在服务对象前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十一禁止带朋友或者亲人在工作台前聊天,占用正常的办公区。
二、仪表规范
(一)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二)姿态文雅、自然大方。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
(三)服饰穿戴整
(四)按着装规范要求着装上岗,工作时间不得穿短裤,穿吊带装、超短裙或其它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
三、举止规范
(一)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二)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来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四)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不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传递审批件或材料。
四、语言规范
f(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中心××窗口”,“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终止或挂断电话。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