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16
f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四、现场带班生产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在掌握现场施工内容的同时应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中规定内容的检查和巡视,并相关记录。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个职能单位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5、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和隐患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组织人员制定整改措施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6、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抢险救援,同时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向上级上报事故情况。
7、带班领导必须每日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并签字存档。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当日的施工生产工作内容、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和措施、巡查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整改落实情况(先前带班发现的问题整改
26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