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郴政法201016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郴州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为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源头预防腐败,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0年郴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郴办字201044号)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机关效能发20101号)的要求,现就市直行政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f一、实施范围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及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二、主要任务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应围绕建立“职权有据、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追究严格”的权力运行机制,对行政权力名称、类别、依据进行清理,规范办理机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清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机关要以本单位执行的清理行政权力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通过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行政职权目录。清理的范围既包括以本单位为主要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也包括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既包括本单位直接行使的职权,也包括委托其他组织行使的职权和受委托行使的职权。清理出的职权项目,应按“二权”进行分类,逐项登记造册:(1)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和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2)重大行政决策权,包括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大行政决策权。(二)绘制运行流程。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减少层级、绘制运行流程。理顺分工、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绘制覆盖行政
f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流程图要简单明了,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三)明确行政责任。行政执法机关要在制作权力运行明确行政责任。流程图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每项权力运行的责任。要根据本单位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情况,将法定职权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易发生腐败的权力进行合理分权,分解到具体机构和岗位。同时,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的具体责任,使每个部门、机构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