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煤车间安全规程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行全员管理,人人监督。
2.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事故隐患,职工必须向上级报告,有严重危及设备和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必须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各单位安全组织要健全。公司级设安全生产科,并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各车间要组建安全领导组、专兼职安全员;工段、班组要设兼职安全员。
4.各生产岗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维护及检修规程、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安全生产确定制(确定、确信、确实)、联系呼应制等。
5.建立安全例会制度、领导讲话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并必须有相应的纪录。
6.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级安全组织要经常深入生产现扬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限期整改。实行“三定”即定期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
7.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负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并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位职工都要进行企业、车间.(科室)、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新进
f企业者,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内转岗、变岗要经车间(科室)以下二级安全教育。各级安全教育必须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未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不准传到下一级,更不准上岗操作。
8.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各专业工程师、技师、电气、动力负责人对本专业安全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即:生产和安全要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9.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的职工,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10要害部位(岗位)谢绝参观。必要时,须经相应权限的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后,在主管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参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
11厂区道路、铁路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牌;栏杆、围栏、各种安全设备应齐全有效;行人、自行车禁止与车辆抢道;通过道口时,要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