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承诺,48小时内完成维修任务,重大维修在3日内完成。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了维修任务的,甲方可指定他人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15质量保修金中列支。七、安全责任在防盗门制作、安装、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八、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或所安装防盗门不符合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5万元之外,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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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乙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安装任务的,每超过工期1天罚款2000元,工程综合验收前交清罚款,否则不进行综合验收,不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违约罚款1万元。
4、本工程不准转包或分包,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5万元。
(本工程主要内容作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基本内容)
九、投标方式:①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即防盗门按每樘报价,报价中含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即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今后不作调整,一次包死,数量以完成安装防盗门的实际数量为准;②开标现场实行两轮报价,低价中标,明标暗投,标底价每樘355元。高于标底价的为废标。第一轮最低价为第二轮报价最高价,第二轮报价超过第一轮最低价为无效标,同一投标单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自身第一轮报价,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第二轮最低报价中标;③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投标金额确定中标单位;④弃标处理:中标后如果出现弃标的,没收弃标单位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本工程弃标后,则由甲方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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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5,由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缴纳,工程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十一、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中标,均有投标人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参加投标的或有效原件不全的,取消其投标权利,并清退出投标现场,报名材料费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十二、开标时间:2009年11月27日9时;开标地点: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新交通局大楼)十三、验收:1、防盗门的制作安装标准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2、在防盗门安装过程中,招标人将派专人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对质量不合格的防盗门,不准安装并及时退场;对不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