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人三分之二通过的原则。
8约定日常财务报销制度等9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
f份2共同投资人在XXXX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
的股份及出资额3XXXX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
资额4XXXX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七、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投资期届满;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①3日内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
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
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f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违约责任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并立即退货停止该项业务,由另二名共同投资人劝阻,不听者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后决定除名。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并立即退货停止该项业务,由另二名共同投资人劝阻,不听者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后决定除名。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合伙投资;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并立即退货停止该项业务,由另二名共同投资人劝阻,不听者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后决定除名。4、上述约定的除名事项出现后,三日内公司清算,有盈余则扣除赔偿及造成的实际损失后,将剩余款项退还;如若公司亏损则弥补亏损、扣除赔偿及造成的实际损失后,将剩余款项退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