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学校发展的要求,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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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公共区域设施备品由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包括走廊、楼梯间、水、电、暖等。
2、值班室由管理员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灯照、电暖气等。
3、寝室设施备品管理由住寝学生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灯照、床、柜、桌、扫除用具等。
4、宿舍应急工具由专人负责。包括钳子、消防器材、扳手、水管等。
二、检查1、备品设施的使用情况的要定期检查,检查分为宿舍楼自查、公寓管理办公室、学生科和学校抽查。2、宿舍楼自查每月进行两次,由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科和学校抽查每学期两次,由学生科或学校负责。3、检查要有记录和处理意见。三、宿舍公共物品管理制度1、住宿学生在入住宿舍前到学生科填写住宿生登记表一式三份,然后凭登记表到公寓管理办公室处缴纳宿舍公物押金。2、各宿舍公共物品由公寓管理办公室提供住宿学生使用、管理;学生科、班主任、教练员及宿舍管理员共同负责宿舍物品的登记、维修、补充、监督及经常性使用检查。3、每学年初由公寓管理办公室配齐宿舍公物,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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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表公布;班主任确定各宿舍公物第一责任人。学生科督促宿舍管理员、班主任和教练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学生宿舍公物的完好情况,公寓管理办公室对损毁物品要及时维修、补充,确保学生正常使用。
4、学生宿舍公物赔偿将从押金或伙食补助中扣除。5、对各宿舍损毁的物品,宿舍公物第一责任人和宿舍长向宿舍管理员书面报告损毁原因;宿舍管理员将公物损毁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科和公寓管理办公室;学生科和公寓管理办公室核查后形成处理意见通知班主任、教练员。损毁公物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或修复费用;若不能查明原因的,由本宿舍集体负责赔偿。对恶意损害公物的学生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6、日光灯、电源等的使用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到用时开,不用时关;不开长明灯、无人灯。在自然光线充足的白天禁止开灯。7、每学年初,各宿舍要一式三份填写公物使用保管清单,公寓管理办公室、班主任、教练员各保管一份备查。8、学生科和公寓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每月检查一次宿舍公物使用保管情况;公物完好情况纳入班主任、教练员、班级量化管理考核成绩。学生科不定期巡查宿舍,对损害公物而没有及时上报的宿舍严肃处理;经济赔偿标准由学生科和学校商定。学生科对宿舍管理员工作及时督促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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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督。
9、各宿舍公物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宿舍公物损坏必须
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寓管理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