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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考试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考试
(一)教务处1教务处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的统一安排、调度。包括试题、考场的设
置、编排,考号的确定和监考、阅卷教师的安排。2、教务处在期中、期末和其它考试的试题选择上要考虑难易程度,有利于
鼓励学生,做到试题严谨且保密。3教务处安排专人录分。其他教师不得擅自改动所录分数。如有差错,须
经阅卷教师核查,教务处同意,方可改动。各科登分完毕后,教务处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成绩表。
(二)政教处1政教处通知各班班主任须在考前把本班人数及桌凳等情况报教务处,并
核对学生名单。2各班班主任须在考试前一天在教务处领取考场号和学生考号,并安排
粘贴。考号一律粘贴在考生课桌左上方,考场号粘贴在教室常用门的玻璃下方。3各班班主任须在考试前向学生讲清考试的具体要求,并把考场、考号等
有关事宜向学生讲清楚。二、考试规范
(一)监考规范
1监考与上课重复的教师,提前调课,保证监考教师到位;
f2监考教师采取不同科目教师交叉监考3监考教师必须5分钟前到教务处领卷窗口领取考卷,签字并确认考场。4监考教师前后坐立,分工明确。主监考坐在讲台前面。5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考场报告单,特别是缺考、违纪学生的填写,缺考试卷要在卷面上标明缺考;6监考教师须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认真填写卷头,要求考生把考号、班级、姓名等项工整书写在指定位置。7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得闲谈、不得看与本场考试无关的材料。遇有考生提问,应予以妥善解答或处理。8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对所监考考场的物品管理、卫生负责,并在考试结束后督促考生把废纸、包装袋等垃圾放入垃圾桶内。9、考试期间巡考的领导及教师,要严格检查考场秩序,制止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等行为,以免影响考生考试。10与考试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考场;必要时,经教务处主任允许,可进入考场说明,但不得提示试题解法。
11考试期间,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学生正常值日,保证考场整洁。12考试结束前5分钟需提醒学生一次,查清每份试卷上年级、班级、姓名、座位号是否填写完整正确,不得有少收、漏收、填写信息不全的试卷;13考试结束监考教师有序收卷,缺考学生试卷必须由监考教师将考号、姓名写在试卷上;14交卷在教务处指定窗口交卷,当面点清并签字;15、以上要求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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