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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师附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讨论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湛江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一、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较为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广大教职工积极工作,勇于开拓,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求简便。三、绩效考核工作实施范围和时间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参照本办法,同步进行。四、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和内容1、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绩效考核以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工作作风等。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2、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教师履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等方面,包括师德、能力发展、教育教学及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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