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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设施【发文字号】州政办发201320号【发布部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30808【实施日期】2013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3〕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湘西自治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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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湘西自治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活质量的期望,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提升供水质量、服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实现城镇污水全收集、垃圾全处理、居民喝上放心水,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结合我州实际,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及环境改善要求相协调,坚持污水设施建设与管网配套相结合,垃圾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供水工艺改造与水源水质保护相结合,科学规划,统筹城乡,分步实施。(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突破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餐厨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焚烧、供水深度处理和应急净水等新兴领域。(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出台和完善有效的支持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宣传引导,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全民参与城镇人居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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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建管并重,提升效益。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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