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钛钢复合板内筒烟囱防腐
技术协议
2014年01月
需方: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供方:江苏佳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f钛钢复合板烟囱防腐技术协议
1总则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在150米高烟囱内建造钛钢复合板内筒,内筒钛钢合金高度不小于153米,包括筒体基础建设,原烟囱部分内衬拆除,集灰平台拆除,所有拆除物垃圾清理外运,内筒、烟道排水管设置,内筒与两侧水平烟道对接,工程施工中其它的拆除恢复,钢复合板材的材料性能、质量控制、供货、检验、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要求和供货范围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
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先进、成熟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
未取得需方认可,需方则可认为供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技术协议的要求。14供方须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要求、标准,本技术协议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现行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协议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供方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进行解决。15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经设计方同意后才能执行。16本技术协议提出的仅仅是一般性的要求最终的要求以设计单位提供的施
工图为准。17本技术协议作为买卖合同的技术附件,经需方、供方确认后,与合同正文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8在合同签定后,需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
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19本工程现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报检等;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物资的采购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交付、保管和监造);工程项目的烟囱钛钢复合板内筒、基础设计和建造,与原两侧水平烟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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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接处理,烟囱原内衬拆除,垃圾清运和其所有必须的临时设施,及完成本次工程所需的所有必要的工序;工程检验、启动等所有必须的材料、机械、设备及准备工作;工程建设中的协调、拆建、恢复赔偿等费用;施工范围中包括其他需要项目的实施;操作和维护的培训。110、设备的选用应得到需方的书面认可。111、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技术评标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