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4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国土资发2012130号【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日期】20120327【实施日期】201203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4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130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单位:为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4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9号)精神,做好我省地球日专题宣传活动,现要求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第4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重大意义。根据部有关要求和本地区实际,周密制定本级宣传周活动方案。主管领导要对宣传活动亲自部署,周密计划安排,制定具体可行活动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宣传资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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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障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宣传周活动组织情况进行有效指导。二、要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级方案要求,围绕“十二五”期间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的宣传主题和第43个地球日“推进找矿突破,保障科学发展”活动专题,严密组织宣传周活动。同时,要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等部门协调合作,要充分发挥好各级学(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有效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体,确保宣传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组织指导宣传活动,切实达到创意新、形式活、时间长、影响大的预期效果。三、要及时反馈,认真总结请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活动备案表报省厅科技与外事处。活动周结束后,及时总结本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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