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事厅文件
豫人职C200116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19971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职称改革工作,促进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条件。二、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激励竞争、社会公认的原则,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研水平与能力的综合评价。.
三、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设讲师、副教授、教授,其
f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高等学校实验专业中、高级职务设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四、本条件为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
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制定。五、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根
分一、申报条件
则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