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发送当月对账单,甲方应于收到对账单之日起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数据无误的,由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等值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交货及运输费用承担1乙方应按订单约定向甲方交付物料。2乙方在每次发货前,应通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收货准备。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物料发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确认制作物品的样稿,便于乙方按样稿进行制作。2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相应顺延交付时间。3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时(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送货上门的物品,将物品送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逾期交付物品超过合同限定的期限、交付的物品在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所有物品,并不予支付货款。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需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物品的安装义务。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3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对物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从其约定。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甲方对包装无特殊要求,乙方应提供物料运至合同规定的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物料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4对于以样品为检验标准的物品,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提供样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甲方封存保管,作为验收依据。5对于合同约定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检验。如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足,其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担。6本合同生效后,对于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物品交付给甲方(交付以甲方在约定的收货地点对物品验收合格,并确认签收为标志)前,在制作、设计、成品保管、运输、搬运及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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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7如因乙方设计、制作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乙方应赔偿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
间接损失。8对于乙方包安装的广告物品,乙方应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