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参考规定
为了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施工资质等级标准和我省近两年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规定,与《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配合使用,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是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最低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在符合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同时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需要,做到持证上岗。具有多项施工资质的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按以下规则计算:1.对具有总承包资质又具有相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计算规则为:应满足总承包资质规定的人员数量要求,而相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人员不累加计算。2.对具有总承包资质又具有不相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计算规则为:应满足总承包资质规定的人员数量要求,而不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人员应乘以系数02后累加计算。3.对具有多项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计算规则为:应满足主营(指施工产值最大的)总承包资质规定的人员数量要求,其它总承包资质的人员应乘以系数02后累加计算。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乘系数02前,应扣除公司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即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减5人、二级资质企业减4人、三级资质企业减3人;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减3人,专业承包二级及三级减2人。
f序号
资质范围
资质等级一
安全专职人员数量20151011751611928161015915106
特种作业人员数量5030152415111055632540110509040902010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三一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三一
3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三一
4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三一二一
5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三
f序号
资质范围
资质等级一
安全专职人员数量12852211616111589651075
特种作业人员数量10070401357030125601054528148352311
7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三一
8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三一
9
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二一
10
11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二三一
12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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