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九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1、时间:2010年7月,具体日期另定。2、地点:高级中学二、比赛分组比赛分初中、小学两个组。三、参赛单位以学校分别组队参赛。各代表队要有统一的服装参加开、闭幕式并自备一面有本队特色和标有本队名称的队旗(规格:宽14米,长23米)。四、竞赛项目1、初中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5公斤)、标枪(600克)、五项全能200米、1500米、跳远、铅球(5公斤)、标枪(600克)、。2、初中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标枪(500克)、五项全能1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3、小学男子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项全能60米、跳远、铅球(3公斤)。4、小学女子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项全能60米、跳远、铅球(3公斤)。五、运动员资格1、必须具有乳源县正式学籍、身体健康的在校初中和小学学生(六年级、九年级参赛学生男女各不能超过2名)。2、凡参加本届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我县今后参加市中小学生田径赛集训和比赛的需要。六、竞赛办法1、参加人数:每队参赛10人(男女比例可自行调配),领队1人,教练12人。
f2、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每项每队限报3人,还可兼报接力;参加全能项目的运动员只许兼报接力项目,不得再报其他项目。3、每个比赛项目报名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不进行比赛。因报名人(队)数不够而不进行比赛项目的运动员可由县局通知改报另1个项目。4、比赛执行中国田协审定的2002年田径竞赛规则。中学组五项全能评分,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1992年田径竞赛规则;小学组三项全能评分,按1991年7月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全国少年儿童田径竞赛手册》中的评分标准。七、名次录取与奖励1、计分: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项目双倍计分;报名不足10人(队)的项目按人(队)数减二的办法录取名次不足六人队的项目按人队数减一的办法录取名次;单项、全能项目如成绩相同,则以田径规则的有关规定录取名次;破纪录奖励计分:破县纪录一次加3分,破市纪录一次加6分;为鼓励破纪录,凡在同一项目多次(含2次)破纪录,均按破纪录次数累计加分。2、奖励:团体奖励前六名。团体名次按各代表队在比赛中的男女得分之和分别录取初中、小学组前六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