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4、发生工伤、火灾、急性中毒等事故,第一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不瞒报或迟报,并按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5、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公司(分公司)质安部的监督检查。对各执法部门和公司(分公司)质安部出具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三定”原则认真落实整改。
f6、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7、组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8、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上报,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四、奖罚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2、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由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公司给予项目经理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3、发生经济损失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经理1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罚项目经理2万元;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经理罚款20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5000元;5、塔吊未检测而使用的工地,勒令停工,并罚款500元。6、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勒令离开现场,并处500元以上罚款。7、安全报表、施工统计表每月25日前上报公司质安部,不按时上报的项目,每次罚款300元。8,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装置、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按规定处罚。9,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80,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100。10、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部,奖励项目经理、安全员5000~10000元。五、附则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即生效,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如遇责任人发生变更,责任书继续有效。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公司、项目部各执一份。
分公司经理(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2016年月日
f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
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