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最新】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保卫战XX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为重点,通过调结构、强措施、严管理,全力冲刺XX市下达的优良天数不少于265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5微克立方米等考核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综合治理
1强化源头管控。配合完成XX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编制(“三线一单”)。(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全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产能;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禁止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不再新增燃煤炉窑;对砖瓦行业建设规模和数
f量进行合理控制。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分别牵头)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对煤化工和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防水材料、陶瓷、玻璃、保温材料等行业企业进行排查,结合实际,制定出严于国家及省上标准的产能压减和淘汰方案,并严格实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3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制定错峰生产专项实施方案,在夏防X月X日至X月X日和冬防期间(X月X日至来年X月X日)实施错时错峰生产。如出现空气质量恶化或与考核目标差距较大时,可视情况提前或延长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已纳入错峰生产方案而未落实错峰生产措施的企业,在冬防和夏防期间一律实施停产。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XXXX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X月底前拿出详细名单并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参与)
4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的财政支持,落实
f冬季清洁取暖购买设备补贴和使用补贴政策。统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