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
一、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用于确定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二、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
我国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值表
f
三、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
110100
10001x10
9
1x108
1x107
1x106
1x105
1x104
1x1031x102
1x10
1
我国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图
附录1相关术语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死亡人数N人
累积频率F次年
不可接受区
尽可能降低区
可接受区
f
f附录1
相关术语
定量风险评价是对某一装置或作业活动中发生事故频率和后果进行定量分析并与可接受风险标准比较的系统方法。
风险是指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结合。
个人风险是指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一年的个体死亡率。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社会风险是对个人风险的补充指在个人风险确定的基础上考虑到危险源周边区域的人口密度以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概率超过社会公众的可接受范围。通常用累积频率和死亡人数之间的关系曲线FN曲线表示。
防护目标指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的人员密集场所或敏感场所包括居民区、村镇、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养老院、车站等。
不可接受区指风险不能被接受。
可接受区指风险可以被接受无需采取安全改进措施。
f尽可能降低区指需要尽可能采取安全措施降低风险。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危险源在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时为避免事故造成防护目标处人员伤亡而设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f附录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
根据不同适用范围一般采用事故后果计算法、定量风险评价法或危险指数法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一、事故后果计算法
是以爆炸事故后果模型为基础根据装置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爆炸事故情景计算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方法。
一适用范围。
涉及爆炸品类危险化学品如硝酸铵、三硝基甲苯、硝基胍的生产、储存装置。
二计算步骤。
事故后果计算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计算步骤如下
1确定最严重事故情景。
参照《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