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审批责任,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根据《担保业务管理手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述项目评审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和《担保业务管理手册》设立的承担担保业务审批的专门机构。
第二章项目评审委员会设立与审批范围
第三条集团公司设立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评审会秘书处为评审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集团风险管理中心。
第四条评审会的审批范围包括:集团及下属各担保公司有权审批人直接审批权限以外的担保业务,以及董事局决定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项目评审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的组成采用优势互补的复合结构,金融、产业和专业背景人员基本按照4:4:2的比例构成。
第六条评委的基本任职资格要求:1、能够接受并通过个人工作背景调查,无舞弊等不良记录;
f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遵守职业道德;3、具有专业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较强的风险处理能力,能够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建议,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促进业务的开展;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准确表达观点和意见。第七条评委的专业任职资格将根据不同的专业,从学历、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定。第八条评委的构成与产生1、评委由内部评委和外聘评委组成;2、内部评委的产生,由集团综合管理中心提交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候选人员名单,采取差额选举法产生具体人员名单,经集团董事局审批后公布;3、由集团董事局在公司外部选择专业人士作为外聘评委;4、评审会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列席评审会;5、集团风控总监为项目评审委员会主任;6、评委采用定期轮换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改选。第九条评委的职责: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制度和规定;2、认真分析报审资料,掌握业务基本情况,分析报审业务的风险点和业务可行性,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3、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正、独立的原则,维护集团利益,严格控制风险,确保审批质量,对审批的结果负责;
f4、对项目涉及到的本公司及客户的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的责任;5、各评委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前安排好手头工作,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场。
第四章审批受理与会议准备
第十条评审会秘书处负责受理符合要求的业务资料。第十一条评审会秘书处负责对报审资料的完整性、程序的齐备性、签字的齐全性进行审查;对不完整与不合规的报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